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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信息与数学学院树梁之路单项奖学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0点击:

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文件

 

信数院发[2024]24

                                                                                      

 

信息与数学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 评选范围

凡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本院普通本科学生。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无违纪现象。

4.热爱学校,努力学习,成绩优良,责任感强。

三、 评选项目

(一)学习类

1.必修课单科成绩优秀奖。

2.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奖。

3.考研优胜奖。

4.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优秀奖。

5.国家专业职业技能证书考试成绩优秀奖。

6.学习显著进步奖。

(二)科技竞赛及创新类

(三)文体活动类

1.个人文体活动项目。

2.团体文体活动项目。

(四)优秀学生干部及活动积极分子奖

(五)优秀班级奖

(六)宣传报道积极分子奖

四、 评选办法及奖励金额

(一)学习类

1.必修课单科成绩优秀奖

本学期必修课程考试,在该年级该专业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奖励50元。

2.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奖

在全国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中,四级和六级分数达到603.5分的学生,奖励100元、200元,一次通过六级的学生,奖励100元。

3.考研优胜奖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分别被985211高校和其他高校录取的学生,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4.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优秀奖

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获得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证书者,每人奖励100元。

5.国家专业职业技能证书考试成绩优秀奖

在全国专业职业技能考试中,获得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证书中级及以上证书者,每人每证奖励100元。

6.学习显著进步奖

同上一学期相比,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排名前进十名,奖励100元。

(二)科技竞赛及创新类

1.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获得国家级优秀奖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2.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5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200元;获得省级优秀奖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3.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校级或市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2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5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元;获得校级或市级优秀奖者一次性奖励50元。

4.个人在发明创造专利、科技制作等方面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奖励的参照以上相应标准执行。

5.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的,每篇奖励600元;发表于一般期刊的,每篇奖励200元;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者论文被国际重要文献检索引用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文体活动类

1.凡个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5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4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300元;获得国家级优秀奖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2.凡个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3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2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3.凡个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获得校级或市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2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5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4.凡班级或团体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班级或团体7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6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得国家级优秀奖者一次性奖励400元。

5.凡班级或团体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班级或团体5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4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6.凡班级或团体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获得校级或市级一等奖者,一次性奖励班级或团体400元;获二等奖者,一次性奖励300元;获三等奖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四)优秀学生干部及活动积极分子奖

1.优秀学生干部奖

1)学期学习成绩居全班前50%

2)本学年一直担任班级及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在任职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业绩突出,无责任过失;

5)评优比例:院级及以上的为40%(占院级及以上级别干部的比例),班级干部为20%(占全体班干比例)。如达不到基本条件,则以实际达标数计算。兼职的以高级别为准。

6)奖励额度:100/人。

2.活动积极分子

个人活动及竞赛类,按照我院综合测评细则累积加分评出院活动积极分子,比例为所有参加活动人数的30%,并按课外学分来排列名次,一等奖占5%,奖励200元,二等奖10%150元,三等奖15%100元。

(五)优秀班级奖

1.按照班级加权成绩平均分排序。

2.班上无人受违纪处分,没有发生安全稳定事件。

3.必修课任课老师评定到课率90%以上。

4.班级英语通级率高,二年级50%以上,三年级65%以上,四年级70%以上;班级同学所有课程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居专业年级平行班级前列;班级同学所有课程考试平均不及格率为5%以下;班级同学所有课程考试平均优秀率达到20%以上(85分以上为优秀)。

5.班上同学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作品;班级有同学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数据挖掘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国家级、省级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评比。

6.班级缴费率达到95%

7.评优比例:以年级为单位评选,优秀班级为每年级总数的20%。如达不到基本条件,则以实际达标数计算。

8.奖励额度:500/班。

(六)宣传报道积极分子奖

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校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道学院,对扩大我院的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起到良好效果的均予以奖励,分别给予500元、400元、200元、100/篇的奖励。并开展评选宣传报道之星活动,每学期一次。获奖人数占发表稿件人数的10%,奖金为200/人。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申报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向学生事务办公室申报。

2.凡获得各类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单项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发奖部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辅导员签署意见,汇总至学生事务办公室,经复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六、本评定办法解释权属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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