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财厅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要求,为严格做好我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金额
我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共有2个指标,奖金额度为每生8000元。
二、评审对象
大二及以上普通全日制在籍的优秀本科学生。
三、评审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根据教财厅函〔2019〕105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或专业的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突出才能。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若有此类学生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院,需在10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并由学校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里审核通过后在所报的《初审名单表》中重点标注。否则,省资助中心会取消学生评审资格。
四、表格填写
1.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或综合排名的范围(即分母)要一致,同年级、同专业的不同学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要一致。
2.公示时间: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五、申请材料
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26日(星期一)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四六级成绩单、学生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等)交至学院学工办办公室(男生宿舍11#206)。
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