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引领和教育管理,提升毕业生综合素养,确保学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引导毕业生以锐意进取、自信昂扬的姿态踏上新的人生征程,学院决定认真做好2022届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高迎斌 张 涛
副组长:袁海山 李 治 李向军
成 员: 严 星 钟 赛 黄 何 贾静兰 史江海 林香亮
李小飞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4日---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序号 |
活动时间 |
活动主题 |
活动地点 |
活动内容 |
活动负责人 |
1 |
5月24日-6月10日 |
毕业生主题班会 |
各班自定教室 |
以班为单位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离校前的最后一次班会,邀请班主任参加,开展安全文明教育、诚信感恩教育、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学习监察法、争做廉洁人”教育。 |
各班班主任 |
2 |
5月24日-6月30日 |
优秀毕业生事迹展 |
学院官网 |
学院对评选的优秀毕业生以网络形式进行事迹展播。 |
严星 |
3 |
5月24日-6月5日 |
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
8-502 |
所有毕业生党员按要求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所有毕业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转出团组织关系 |
钟赛 |
4 |
5月24日-6月5日 |
毕业生纪念品发放 |
校友会官网 |
为每位毕业生精心准备具有长大元素的精美钥匙扣一份 |
校友会 |
5 |
5月28日15:30-16:30 |
毕业生体检 |
校医院 |
毕业生体检收费标准为:17元/人。毕业生完成各项体检后,将《毕业生体检表》交至校医院“收表处”,经由医院盖章后移交学院归档。 |
严星 |
6 |
5月30日-5月31日 |
毕业生座谈会 |
8-400 |
邀请学院领导、专业老师代表、辅导员参加座谈会,听一听毕业生离校时对大学学习、生活的感悟,收集他们对学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同时也请老师给毕业生上一堂人生课,教育引导毕业生增强国家情怀、社会担当和感恩意识,努力成为国家栋梁。 |
严星 |
7 |
5月30日19:00 |
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 |
待定 |
学院遴选综合素养高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毕业生,为18、19级学生分享相关学习经验和心得,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
严星 |
8 |
6月4日7:00 |
毕业生合影 |
14教广场前 |
学院、班级学生合影留念 |
严星 |
9 |
6月5日-6月20日 |
档案整理 |
8-502 |
按照高校毕业生档案目录整理毕业生档案资料,并按照要求装入学生档案。 |
黄何 |
10 |
6月7日10:00 |
毕业生诚信教育 |
腾讯会议 |
毕业生诚信还款教育 |
严星 |
11 |
6月9日10:00 |
院毕业典礼 |
12-405 |
组织全体毕业生参加“信息与数学学院2022届毕业生典礼”,届时宣读表彰文件、毕业代表发言、院长寄语毕业生并授学位。 |
严星 |
12 |
6月10日-6月20日 |
走访毕业生寝室 |
10栋、23栋 |
学院领导及班主任老师到学生寝室进行走访,了解学生离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毕业生排忧解难,同时代表学校送上毕业祝福。 |
院领导 |
13 |
6月10日-6月20日 |
办理离校手续 |
23栋A区一楼信息与数学学院学工办 |
毕业生到学工办领取离校手续清单,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前往计财处、图书馆、宿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校园卡在毕业离校一周后,将停止毕业生所持有的校园卡全部功能。需暂留学校的同学,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到一卡通服务中心重新登记开通,届时所持校园卡将作为临时卡仅提供餐饮、消费功能。 |
严星 |
14 |
6月15日8:30 |
长江大学毕业典礼 |
东校区大礼堂 |
请参加毕业典礼的学生代表提前半小时到场,统一着白色(浅色)有领上衣,深色长裤、皮鞋。 |
严星 |
15 |
6月15日左右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8-405 |
学生本人凭借《离校程序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
李贞贞 |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毕业生离校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请在第一时间联系年级辅导员、学院领导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相关联系电话如下:
长江大学安全保卫处:0716-8060110
院党委副书记 袁海山:13972386050
18级、研究生辅导员 严 星:18986662022
19、20级辅导员 钟 赛:18986660101
21级辅导员 黄 何:15927737664
五、相关说明
1.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与毕业相关的各种仪式(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等)、或在证书签署日期前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办理完离校手续,只是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相关组成部分,并不代表在校学习过程的结束。
2.毕业生离校期间可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告别大学生活,但严禁聚餐,严禁饮酒。
3.学生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法定时间以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在证书签署日期(含)之前,毕业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长大校发[2017]150号文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 毕业生离校清单.docx
信息与数学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