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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数学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26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和《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 涛、李喜成

成员:李向军、李  治、宋银芳、邹

纪检委员:谷

负责制定本学院(部)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张

成员:李向军、李  治、宋银芳、邹 健、肖志华、李小飞

负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三、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四、推荐类型、条件、考核标准

学校推荐免试生分为普通优秀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即“硕师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免生等。推荐条件及考核标准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五、工作流程

12024826,制定信息与数学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按时提交申请表、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教学办周老师处(8-405)。要求:奖励材料须有相关职能部门给出的明确审核鉴定意见、签字及盖章,以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829日下午17:00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32024830-31,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参加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492日前制定信息与数学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5202492-3,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报本科生院。

6202494-6,学院根据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六、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依据专业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成绩绩点为准。

2.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的奖励分只针对本校推免生。

3.“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单独进行排名。

4.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5.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或通知出台并与此次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文件或通知为准。

七、咨询与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老师咨询,电话:0716-8061550,邮箱:602504960@qq.com,地址:东校区8405室。学院纪检办公室将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716-8060378,邮箱:534413215@qq.com,地址:东校区8411室。


信息与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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