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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信息与数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08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公正。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张  涛   李喜成

副组长:李向军   谷  军   李  治

组  员:严  政   肖志华

 书:钟  赛   周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一)分流对象:信息与数学学院2023级数学类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二)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分流专业班级及计划人数设置如下(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量调整):

各专业和班级分流计划人数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数

计划人数

数学类

(277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

4个

169人


数据计算及应用

3个

108人

四、分流实施方案

(一)按大类组织专业分流宣讲、动员,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

(二)每名学生在辅导猫上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个志愿的顺序上报之后不能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四)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五、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4月8日

制订并发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学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4月9日

宣讲、动员学生填报志愿

专业负责人、学工办

4月10日

统计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学工办、教学办

4月12-15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学工办、教学办

4月16日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本科生院

教学办

六、其他

(一)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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