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公正。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张 涛 李喜成
副组长:李向军 谷 军 李 治
组 员:严 政 肖志华
秘 书:钟 赛 周 鹂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一)分流对象:信息与数学学院2023级数学类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二)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分流专业班级及计划人数设置如下(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量调整):
各专业和班级分流计划人数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班级数 |
计划人数 |
数学类 (277人)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个 |
169人 |
|
数据计算及应用 |
3个 |
108人 |
四、分流实施方案
(一)按大类组织专业分流宣讲、动员,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
(二)每名学生在辅导猫上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个志愿的顺序上报之后不能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四)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五、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4月8日 |
制订并发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
学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
4月9日 |
宣讲、动员学生填报志愿 |
专业负责人、学工办 |
4月10日 |
统计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
学工办、教学办 |
4月12-15日 |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
学工办、教学办 |
4月16日 |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本科生院 |
教学办 |
六、其他
(一)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