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点击旧版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信息与数学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5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的规定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42/2130.htm)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我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面试具体方案;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处理面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长:张涛、李喜成

成员:李向军、李治、谷军、邹健、李勇、严政、李小飞、董勇、周全、钟赛

秘书:周鹂

二、接收计划

数学类:30人。

三、面试对象

申请转入我院且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核者。

四、具体安排

(一)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

1. 面试采取学生陈述、面试专家提问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了解学生对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转入专业领域发展的规划;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及学习计划等;

2. 面试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表现打分,面试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不予接收。

(三)成绩汇总与上报

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两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本科生院。

五、注意事项

1. 参与考核之前上交一份大一上学期成绩单给秘书,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2. 面试前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均须参加本院组织的心理测评;

3. 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将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4. 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规定和本科生院相关通知为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1550

转专业QQ咨询群:490317843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415



地址:湖北荆州市南环路1号 | 邮编:434023 | 电话:(0716)8060182

院长信箱:tzhang@yangtzeu.edu.cn | 学院办公室:sxxy@yangtzeu.edu.cn | 学生办公室:sxxg@yangtzeu.edu.cn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     鄂ICP备05003301号-1 公网安备4210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