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 涛 高迎斌
成员:李 治、李向军、燕子宗、胡中波、严政、邹健、曹 静、刘彩云
监督:袁海山
秘书:严 星、李贞贞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5、“硕师计划”推免生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二)除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
1、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绩点排名以专业为单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学分绩点排名和外语等级成绩限制,除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外,具备以下条件者也可申请:
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按《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执行(见附件第一条“重要成果”)。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进行资格复核,将审核后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四、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及说明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五章执行。
(二)“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
(三)“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有1个推荐名额,专业为学科教学(数学),在我院201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生中推荐产生。相同条件下,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普通优秀生推免名额为6名,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五、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老师 |
1 |
9月10日 |
下达推免通知、公示推免计划。 |
李贞贞 |
2 |
9月11日—13日 报名截止日期:9月13日11:00 |
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李贞贞 |
3 |
9月13-15日 |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2天。 公示名单按照分配推免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进行公示。 |
推免领导小组成员 |
4 |
9月16-25日 公示截止时间:9月25日 |
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
李贞贞 |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