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点击旧版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第十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1点击: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229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启动第十二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审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项目优先资助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

二、申报要求

1.凡是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以及创业有浓厚兴趣的我校本部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以申报(创业类项目不受年级限制)。项目负责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究项目必须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创造性。创业训练项目需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社会经济效益。

3.学生申报的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 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

(3) 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4) 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5) 经授权可利用的科技成果、专利或新产品的相关项目;

(6) 学生自主拟定的相关项目。

4每个学生只能在一个申报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团队人数不超过5

5.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原则上不超过2,且项目需在学生在校期间完成。

6. 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本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第一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1,指导教师应主持或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并能保证指导时间。

7. 项目立项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每个学院推荐的立项数量应不低于学校分配的指标,鼓励多报,并且学校每年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数量将以学院立项数量为基础,各学院应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宣传力度,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覆盖面。

8. 鼓励学科交叉型科研项目的申请。

三、经费资助

1.立项项目均为校级项目,项目立项后院系给予经费支持,资助标准:文科类不低于2000元,其他类不低于4000元,鼓励院系加大经费投入。通过中期检查并确定为推荐省级及以上项目的追加资助经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2.经费管理详见《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3号)及《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10]19号),项目经费应在结题后三个月内结清,因论文已录用待发表的经费凭论文录用通知酌情延长至年底。

四、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106-11日 宣传发动阶段。

1)学生宣传对象为大二、大三全体学生,由学生向学院报名。(负责人:严星)

2)老师宣传对象,以有职称晋升要求为主的全院教师。(负责人:王霞)

2.1012日,召开师生见面会(负责人,袁海山)

1)老师介绍自己的项目;(拟带学生去完成的)

2)落实师生组合。

3.1012-16日,完成项目申请书的写作。

4.1017日,组织项目评审。

5.1018-21日,修改申报书。

6.1022日,上报学校创新创业中心。

五、相关政策

1.中期检查优秀项目将推荐省级和国家级,并给予相应的追加经费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将颁发结题证书,结题验收优秀项目将颁发优秀荣誉证书

2.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是我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也是我校教师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可以享受推免研究生优惠政策。

六、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47118986662022

Email: 270676245@qq.com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19.10.8

地址:湖北荆州市南环路1号 | 邮编:434023 | 电话:(0716)8060182

院长信箱:tzhang@yangtzeu.edu.cn | 学院办公室:sxxy@yangtzeu.edu.cn | 学生办公室:sxxg@yangtzeu.edu.cn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     鄂ICP备05003301号-1 公网安备4210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