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公正。
 二、工作小组
 组  长: 张  涛  李喜成
 副组长:李向军  袁海山  李 治
 组  员:  严  政  李小飞 
 秘  书:  严  星  李贞贞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一)分流对象:信息与数学学院2022级数学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分流专业班级及计划人数设置如下(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量调整):
  各专业和班级分流计划人数
 
  
   
    |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班级数 | 计划人数 | 
   
    | 数学类(294人)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个 | 230人 | 
   
    | 数据计算及应用 | 2个 | 70人 | 
  
 
  
 四、分流实施方案
 (一)按大类组织专业分流宣讲、动员,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
 (二)每名学生在辅导猫上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个志愿的顺序上报之后不能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四)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五、工作进程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 4月6日前 | 制订并发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 院领导、系主任、 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 
   
    | 4月7日 | 学生填报志愿 | 学工办 | 
   
    | 4月8-10日 | 统计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 学工办 教学办 | 
   
    | 4月13-15日 |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 学工办 教学办 | 
   
    | 4月15日 |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教务处 | 教学办 | 
  
 
   四、其他
 (一)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