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数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江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11号)和《长江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本科生院发〔20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科学规范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结合院实际,现拟定信数学院同行评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长:张涛 李喜成

副组长:李向军

员:李治 严政 李小飞 杜厚维 朱建伟 易觉非

书:李贞贞

二、实施要求

1. 参与人员:本院每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2. 听课范围:本院每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生课程。

3. 听课次数: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4. 评教时间:开学至第15周。

三、实施步骤

1. 学期初听课老师根据课表自行安排听课并将计划所听课程报给所在系部系部根据汇总的听课计划结合听课次数及范围要求对听课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本系开设的所有课程全覆盖调整听课计划报学院备案学期听课任务要求于15周前完成

2. 听课老师在听课过程中应了解授课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课堂效果、教学素养、教学改革、立德树人等方面情况;了解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获益情况,以及对该课程教学状况的反映与要求,及时填写《长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评教)》,并于每周五16:00前交至教学办

3. 教学办分类汇总后反馈给各系,各系在教研室活动时对评教情况进行分析研讨并将讨论结果反馈给授课老师。

4. 每学期第16周教学办汇总学院评教结果,报送本科生院。

四、注意事项

1. 各系要确保专任教师参评率达到90%以上。

2. 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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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