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11号)和《长江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本科生院发〔20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科学规范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结合本院实际,现拟定信数学院“同行评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涛 李喜成
副组长:李向军
成 员:李治 严政 李小飞 杜厚维 朱建伟 易觉非
秘 书:李贞贞
二、实施要求
1. 参与人员:本院每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2. 听课范围:本院每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生课程。
3. 听课次数: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4. 评教时间:开学至第15周。
三、实施步骤
1. 学期初听课老师根据课表自行安排听课,并将计划所听课程报给所在系部。系部根据汇总的听课计划,结合听课次数及范围要求对听课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本系开设的所有课程全覆盖。调整后的听课计划报学院备案。每学期听课任务要求于15周前完成。
2. 听课老师在听课过程中应了解授课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课堂效果、教学素养、教学改革、立德树人等方面情况;了解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获益情况,以及对该课程教学状况的反映与要求,及时填写《长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评教)》,并于每周五16:00前交至教学办。
3. 教学办分类汇总后反馈给各系部,各系部在教研室活动时对评教情况进行分析研讨,并将讨论结果反馈给授课老师。
4. 每学期第16周教学办汇总学院评教结果,报送本科生院。
四、注意事项
1. 各系部要确保专任教师参评率达到90%以上。
2. 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