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男,学号2014*****。原为信计11402班学生,因留级现为信计11502班学生。自2018年12月至今,该生一直未到校参加任何教学活动,学院多次与本人取得联系,建议学生到校办理退学手续或按学校要求完成正常教学活动,但学生因各种原因均未能落实。2019年10月28日,学院再次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学生同意按退学处理,但目前不能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经学院研究决定,根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60学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现给予周强同学退学处理。
现将退学处理决定通过信息与数学学院网页予以公告。收到退学处理的学生在2019年11月7日前到校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本人若对处理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公告之日7日内,向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请,该公告视为长江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7日。
特此公告。
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