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学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15级已毕业学生、2019级新生、2019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

教师: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 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2.标兵班集体

1)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各方面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3.文明寝室

以各学院的文明寝室建设办法为依据进行推荐。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十佳辅导员:从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中推选;在辅导员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爱护学生敬畏职业;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近三年至少一次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工作能力强,有典型工作案例;20189月至20198月未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2.优秀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全学年在岗,认真执行辅导员工作规范,分管工作和所负责年级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突出,20189月至20198月未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3.优秀班主任:连续担任班主任一年以上;所负责班级学风优良,班级综合考评排名在本院排前50%。各学院根据本院班主任相关工作制度或评比条例进行评选。

(三)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被SCISSCICSSCI检索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 评选指标

注:1、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但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

   2、优秀学生干部中须包含优秀寝室长至少5人,班级安全员3人。

   3、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四、 材料提交

1.突出“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总要求,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2.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

3.推荐十佳辅导员的学院,需提供1500字以上的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候选人事迹概要。

4.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交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5.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事迹材料分三部分:

1)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简明扼要,表述清晰,300字以内;

2)主要事迹:富有故事性,语言精简,逻辑清晰,行文顺畅;

3)个人励志座右铭:语言简洁,富有哲理性,50字左右。

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范围内。

6.标兵班集体、十佳辅导员、十佳大学生等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须在学院官网宣传展示,学院须将发布后的网址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7.各班级应于10月24日12:00前完成评审的各项工作,并将评优材料上报院学工办。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1电子文件;

2)附件2纸质材料1份;

(3)标兵班集体、十佳辅导员、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学院评优事迹材料”(参考附件3);

(4)各班均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严星,电话:0716-8060471

电子文件接收邮箱:454324751@QQ.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东校区学生宿舍11#206。

五、 工作要求

1.各班级应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细则,监督落实评选工作。标兵班集体通过学院答辩形式产生,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具体评比方式由班级自行安排。评选结果须在本班群公示3天以上,本班学生无异议上报至学工办。

2.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附件1: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

附件2: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

附件3:各类事迹材料范例(仅供参考)

 2019评优评奖.zip

 

信息与数学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