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数学学院“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是长江大学实施的“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其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其中,“3” 即学生完成两学年的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学习后,经个人申请和学校选拔进入本计划,第三学年结束前对入选本计划学生实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确认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1” 即在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学年实行本科-研究生交互式学习;“2” 即两年的研究生阶段学习。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学年修读并合格的研究生课程予以免修,如达到学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可在取得硕士学籍两年后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根据《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长:张涛 高迎斌

员:李治、李向军、燕子宗、胡中波、向长林、严政、邹健、曹静、刘彩云

监督:袁海山

秘书:周鹂、李贞贞、严星

二、工作安排

(一)发布“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通知。

(二)对申请“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报学院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组织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中期考核。

(四)对本科阶段所修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进行备案,并在学生取得本校硕士学籍后,对成绩进行认定。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我院2017级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四个意识”牢固,“四个自信”坚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5、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

  6、英语通过四级;

7、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日程安排

9.249.26 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279.28 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五、几点说明

(一)中期考核

学院将于20209月对本次选拔进入“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从学业成绩(40%)、科研能力(20%)、竞赛奖励(20%)、面试成绩(20%)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并量化排序。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二)关于推免

学院每年的硕士研究生推免名额有限,选拔进入“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与正常申请推免的学生是竞争关系。

(三)提前学习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在通过中期考核后,在上大四时,除了要修满本科规定的学分,同时要学习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并考核合格。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发展趋势和对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着力把该计划打造成为优秀创新人才的摇篮和基地,使学生的潜力得以挖掘,才华得以全面展示,为学生将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

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确保本次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doc

 

信息与数学学院

2019年9月20日